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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怎么干?这份文件有明确要求!

2020-10-28 18:29  阅读: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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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推进我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推动宜春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发〔2019〕21号)和《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赣府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宜春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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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1.宜春职业教育发展总体目标:用5-10年时间,全市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 

2、具体目标为:一是做优中等职业教育,提升毕业生社会服务能力。根据要求列出了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要完成的建设目标任务表。如:中心城区建成一所市属达标公办中职学校;支持袁州区新建赣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丰城中专建成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并成为江西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分院;樟树中医药学校建成招生,高安中专、铜鼓中专新校区建成启用。建成15个市级骨干示范专业;建成3个省级特色专业(群)。各校参与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二是做强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申办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支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办本科高职院校;宜春学院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院校。 

三是加大产教融合力度。到2025年,逐年培育和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市级不少于10家,省级不少于5家,国家级不少于1家。建成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四是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到2022年,全市“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将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成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5个省级、10个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成覆盖全市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03

三、提出具体措施

抓住教育部与江西省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有利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系列政策举措,推动全市中职学校扩容提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扩充容量。

一是做好规划。落实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公办达标中职学校,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上的县市区要重点办好1所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职学校的要求,结合专业对接产业,对全市中职学校布局进行重新规划(见附件4: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目标任务表)。引导在县域内将公办、民办,隶属不同部门的中职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合力。二是加快建设。根据规划和各县(市、区)2021年、2022年学位缺口数,加快中职学校建设,扩充职业教育资源,补齐学位缺口。

2.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

支持全市中职学校与全省应用本科职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支持全市高职院校与全省应用本科、职业本科高校“3+2”分段培养;鼓励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招收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扩大本市中高职衔接培养的招生规模,到2022年,本市高职院校招收本市中职院校毕业生的比例达到35%以上,中高职衔接按培养比例达到15%以上。

3.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一是建立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按照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本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对落实相关政策的企业与学校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鼓励本地职业院校推荐学生到本地企业就业,对推荐学生到本地企业跟岗和顶岗实习、就业的学校政府给予资金补贴。 

二是紧紧围绕我市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医药器械、“三群两谷一带”产业工程等重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统筹多种资源,建成1个国家级、5个省级和5个市级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4.强化保障。

一是推动经费保障政策落地。健全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按照省定生均标准保障到位。从2020年起,设立市、县两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二是落实教师编制保障。全市专业师资尤其是“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现有教职工1363人(编制数为823人,自聘教师540人),其中专任教师1187人,“双师型”教师仅394人。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配备县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允许职业学校拿出编制20%的比例用于自主招聘兼职教师;编制数量不足的,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核批后,可由学校自主招聘部分专业教师,招聘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在编教师的薪酬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拓宽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专项债券投入职业教育,用于改善基础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发挥企业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成立职教集团。

5.建立督导评估制度

完善宜春市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市级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

6.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完善市、县各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教育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本地辖区的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事项。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沟通协作,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政策合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解读人:周元平

联系方式:0795-399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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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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